本指南适用于前往台湾团队旅游签注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已暂停)
可向省内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对应规定受理:
(一)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向户籍地或登记备案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二)现役军人,应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应向暂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应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七十五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赴台团队旅游签注。
批准签发赴台团队旅游签注(L): 赴台团队旅游游客签发6个月一次有效签注; 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可签发最长1年且不超过领队证有效期的多次有效签注。 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由申请人凭《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和身份证件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或者通过邮寄类方式送达。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提交上述第(一)(二)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出具的同意办理赴台团队旅游签注的意见;
(四)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除提交上述第(一)(二)项申请材料外,还应交验本人有效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五)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除提交上述第(一)(二)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有效领队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证明材料。
由本人提出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对应规定提出申请:
(一)因老、幼、病、残、孕类特殊困难确需代办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二)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可由组团社代为申请。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类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类身份证明原件。申请人在台湾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一)申请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一)福建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签发。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二)福建省外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类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
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类权利;
2.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配合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类,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厦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64号之一
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下午15:00-18:00(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
星期六:09:00-16:00(中午不休息)
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1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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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缘湾赴金游办证中心
厦门市湖里区环岛东路2500号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00-17:00
周六(节假日除外)
9:00-16:00(中午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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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点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一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00-17:00
范围:厦门户籍居民的新证签发、换发、补发、护照加注及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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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政务中心二楼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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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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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7:00
范围:厦门户籍居民的新证签发、换发、补发、护照加注及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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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服务点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一楼户政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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