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性规定

厦门口岸不受理持特别、官员、外交、公务护照的外国人的特区旅游签证的申请。但同我国政府签订有关签证协议的国家人员入出境,按协议执行。<br/>  申请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不予签发口岸签证。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申请材料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外国人口岸签证申请表》,交一张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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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基本流程及办理方式

分人像采集—受理-审批-制证-发证五个步骤。
由本人抵达口岸时向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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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经审核材料真实齐全的,现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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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9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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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厦门口岸签证机关可以签发停留期限不超过5天的特区旅游签证。持有特区旅游签证的外国人入境后停留区域不得超过厦门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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